昨天,省委召开常委会议,听取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湖南地方立法工作的汇报。省委书记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春贤,省委副书记、省长周强出席,张春贤作重要讲话。
张春贤指出,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,坚持了正确的政治方向,把握了立法的重点,突出了立法的社会效果。要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,更多地向人大提出立法建议,更好地支持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,充分运用地方立法来推动全省各项工作的开展。
张春贤指出,地方立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,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。湖南的地方立法要保证省委重大决策的落实,体现省委的主张,贯彻省委的意图,为湖南改革开放、构建和谐湖南、实现富民强省目标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。
地方立法必须坚持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,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。要紧密结合湖南实际,抓关系全局的问题、抓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。推进依法治省,全力促进本省经济社会全面、协调、可持续发展。
张春贤指出,地方立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,正确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。坚持走群众路线,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、主动性、创造性。在地方立法中要正确处理好公权与私权的关系,有效防止”部门利益倾向”,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。
地方立法必须坚持法制统一,突出地方特色。在坚持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,结合本地实际,突出特色,更好地发挥地方立法在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、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。
地方立法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,积极推进科学立法、民主立法。争取做到立法的整个过程都有群众参与,尤其是人大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要参加进来,多听取他们的意见,使我们制定的法规更具有针对性、公正性和可操作性,更准确地体现人民的意志,并为人民群众所接受。
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。
会议由周强主持。
胡彪、梅克保、黄建国、许云昭、李江、于来山、蒋建国、杨忠民、杨泰波、李微微、戚和平、谢勇、蔡力峰、刘莲玉出席会议。谢金华综合报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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