株洲:“一把手”最后表态 防止先说先“定调” 株洲:“一把手”不直管“人财物” 签发票不能直接报销
2008-5-8 16:14:09


    在一个单位,开会决策重大事项时,“一把手”是先发言,还是最后发言呢?其实这个发言顺序,就关系到程序的民主与公正。为从根本上预防和遏制”一把手”违纪现象,株洲市纪委最新规定,从5月1日起,县处级正职领导干部不得直接分管人事、财务工作,也不得直接分管本地本单位建设工程项目。在重大决策和人事工作上,必须先听别人先发言,自己最后发言,也就是 “末位表态”。

    在一个单位,如要开会讨论重大事项时,坚持的都是集体研究决策制度,但是单位”一把手”是先发言,还是最后发言,往往会有不同效果。针对这一现象,株洲市纪委表示,县处级正职领导干部要首先听取副职的发言和意见,以此来规范单位正职也就是”一把手”的行为,特别是重要干部任免、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,如果”一把手”抢先发言,容易造成表态定调,这样就会先入为主。

    株洲市委常委 纪委书记   杨 平:“正职干部先表态了,副职就不好说话了,也就不利于监督。”

    而考虑到在日常工作中,”一把手”管人管财管物,极易产生腐败。株洲市纪委因此特别规定,县处级正职领导干部不得直接分管本地本单位人事工作;也不得直接分管本单位财务;不得直接分管本地本单位建设工程项目,不得干预和插手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。简单的说,县处级”一把手”将不能直接分管”人财物”。

    株洲市委常委 纪委书记   杨 平:“并不是不让正职管理人财物,只是不允许正职干部直接分管,让副职管理人财物,正职监督副职,实现正职副职相互监督……”

    目前,株洲市正在统计各单位分管财务的副职领导干部名单,从5月份起,凡各单位正职领导签字的发票将不允许交由财政直接报销支付。今后,株洲市各县区科局级正职也将参照这个办法进行监督管理。刘志华、施文报道

来源:湖南经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