改革就是要冲破旧的束缚,其实就是一场思想与实践的深刻变革,1983年,湖南率先在全国迈出科技体制改革第一步,这场影响深远的改革发轫于株洲一个小小研究所,由此引发成为一场全国范围内大改革。
1982年,株洲电子研究所没花国家一分钱,向银行贷款40万,研制成功CMC80微型机,一上市便畅销全国。按照所内改革规定 ,参加研制的5个科技人员共获得成果奖金3300元。株洲市工商局和税务局认为,电子所非法经营组装微型电脑谋取暴利,滥发奖金,完全改变科研性质。株洲市科委、电子公司以及湖南省科委的则认为电子所是进行改革应与肯定。合法与非法,两种定义截然不同,一时引发轩然大波。
激烈争论的关键时刻,1984年3月12日,《光今天报》在头版头条发表名为《株洲市电子所科技体制改革应予肯定不能视为‘非法’》报道,引起国家科委重视。4月12日,湖南省人民政府在株洲市召开科技体制改革现场会,表彰株洲市电子所改革精神,国家科委副主任赵东宛出席会议并宣布,国务院已批准国家科委和国家体改委提出的《关于开发研究单位由事业费开支改为有偿合同制的改革试点意见》。
由此,一场科技体制改革热潮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兴起,科技人员主体作用得以充分发挥,科学技术成果更直接联结应实际需求,摆脱体制束缚,科学技术在全国经济浪潮中迎涛而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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